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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04 16:21:59 打印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沧源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沧源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法官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请和再审案件,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沧源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院、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6.做好本院的检查工作;

7.规划、管理本院的财务装备工作;

8.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法律;

9.承办其他应由沧源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实做优工作品牌,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2023年,受理各类案件1675件,同比上升2.51%;审执结1636件,同比上升6.37%,综合结案率为97.67%,收结案比103.61%。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稳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摆脱了历年审判质效排名垫底的窘境,我院政治部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法院政治工作先进集体”

1.推进高水平平安沧源建设有新担当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抓好重点案件审判执行,保持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跨境实施的走私、诈骗、偷越国境、赌博等犯罪行为,压缩跨境违法犯罪的滋生空间,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坚决守护人民安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安全,重拳惩治涉职务类犯罪等群众身边腐败的案件。

切实维护老人妇女儿童权益。利用节日契机,发挥字优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妇女儿童及弱势群体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对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强奸妇女的赵某某等人,坚决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全面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持续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

2.服务沧源全面振兴发展有新作为

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成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非公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办公室”,全面对接实体经济发展司法需求。全力以赴服务沧源经济建设,依法保障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持续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精准暖企纾困解难。努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综合运用绿色通道、活封活扣、暂缓执行、信用修复等善意文明司法举措,力求努力推动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盘活资产。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助力沧源茶、蜜、沃柑等农产品做大做强,服务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大力促进绿色发展。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创新发展,深化恢复性司法实践,用最严密法治保护好绿水青山。

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加强小额贷款监管,加大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力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多渠道及时受理上访群众的信访事项,确保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反映渠道畅通,依法、及时、公开、公正解决问题,确定风险等级,有效甄别案件风险走向,切实做到有人管、及时办、有回应

3.增进民生福祉有新成效

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贯彻民法典人文关怀,守护好千家万户,妥善衔接离婚冷静期制度,把婚姻家庭案件纳入风险管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妥善处理物业费等涉众型纠纷,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力服务保交楼,健全府院联动、专班审理、一楼一策工作机制,深入践行小案不小办理念,全力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与温度。

全面优化诉讼服务品质。推进三中心一基地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诉讼服务、调解纠纷、速裁快审全过程,一站式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排名居全省前列,落实三大在线规则,网上立案、线上服务、在线庭审成为法院工作新常态。推动基层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改建审判法庭,维修改造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新增互联网法庭、科技法庭各。

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开展雷霆2023专项行动,加大涉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力度,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根据市级部门建立的查人扣车联动机制,联动多部门加快刑财实物处置入库的探索,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更加完善。严格规范一案一账户使用,百日执行攻坚为契机,落实常态化对账制度,执行案款兑付实现动态清零。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慎用司法强制措施,杜绝乱保全、乱查封、乱扣押、滥用黑名单行为,杜绝超标的、超范围查封冻结、扣划财产。

4.推进法治沧源建设有新举措

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力争将行政争议解决在诉前和诉中,坚持跳出案件看大势、跳出法院看大局”,善于通过个案办理,思考类案和明显升降原因,提出治本之策,有效助推基层治理,将更多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树牢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思想自觉,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大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构思人民法庭建设工程,优化综合法庭、专业法庭、特色法庭、巡回审判点四类布局,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向基层延伸,构建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工作格局,依托2个人民法庭、10个诉讼服务站点,岩帅镇班奈村、联合村等基层与法院共建的2个无讼村保持零诉讼记录。

全面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发挥好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传递司法正能量。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开办《民法典》小课堂、普法强基在行动等普法节目,打造普法短视频《我们一直都在你的身边》、傣历新年送法、摸你黑旅游巡回法庭服务站等特色普法品牌。以上率下示范带动驻村工作队员上台说法”,通过禁毒宣传+入户走访普法夜话院坝会、法雨润青春法治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广泛开展案例教学、防欺凌宣讲,持续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积极探索营盘模式,助力挂钩乡镇村组普法强基工作。建立健全法治副校长机制,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量身定制法治课堂,为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教育融入校园生活,努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5.提升司法公信力有新重点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全链条闭环监督管理机制,构建流程化、制度化、信息化监督为一体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压紧压实法官办案责任、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全程留痕监督四类案件”,我院审判指标持续稳中向好。

严把案件质效关。开展庭审评查、发改案件评析,评查自查裁判文书,对错案倒查双查。健全预警机制,加强审判指引,建立诉前调解司法鉴定前置制度,全力实现两升三降目标。

6.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有新风貌

筑牢绝对忠诚根基。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干警全身心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完善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健全党组工作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决策落实督办机制,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党建领航聚合力  公平正义促发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四位一体党建工作格局,擦亮六先法院党建品牌。

锤炼全面过硬本领。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聚焦关键环节改进工作,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常态化开展法官加油站案例讲坛、业务培训、质效评比、读书会,加快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与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共建框架协议,就人才、党建、审判质效、宣传调研等方面深入交流,互助共享。

严守清正廉洁底线。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应用,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察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力配合审务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加强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交流轮岗。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要求全院干警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作风建设、主业主责、队伍建设上发力。狠抓三个规定”“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落实,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月活动,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干警上下班纪律、庭审纪律、接待礼仪等进行检查通报,有效推进作风革命建设。

7.英模选树持续发力矢志推进民族团结有亮点

全力推动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鲍卫忠典型选树宣传工作。2023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鲍卫忠同志时代楷模称号,全院上下积极响应,时代楷模鲍卫忠为榜样,学习、传承、践行、宣传四个维度,着力打造具有沧源特色的英模文化品牌,以英模的精神为导向,深入研究鲍卫忠工作法”,进一步挖掘、提炼精神,探索适用范围,总结工作方法,在全院范围内持续推广,使全院干警全面树牢扎根祖国边疆的忠诚之心,切实领悟敢于啃硬骨头的实干之心,做深做实敢于吃苦奉献的为民之心。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讲好英模故事,制定实施《关于深入学习鲍卫忠同志先进事迹全面开展三践行三提升专项活动的方案》,微电影《边疆法官》面世,图书《阿佤法官鲍卫忠》《人民法官鲍卫忠》发行。

二、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和2个派出法庭,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勐省中心人民法庭和芒卡中心人民法庭。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9人(离休0,退休19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0,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1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0人。年末遗属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8.42万元,占总收入的97.6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06万元,占总收入的2.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7.88万元,增长18.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8.89万元,增长19.4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1.01万元,下降19.29%。总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2023年新招录2名干警,新增大型修缮项目,导致财政拨款增加;二是2023年减少抚恤金经费,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95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57万元,占总支出的62.45%;项目支出733.31万元,占总支出的37.5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8.48万元,增长12.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23万元,增长1.43%;项目支出增加201.25万元,增长37.8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总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招录2名干警,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新增大型修缮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19.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30万,占基本支出的10.44%。人员经费人均年度支出24.82万,公用经费人均年度支出2.8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3.3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案件审判354.6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等;其他法院支出378.70万,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服装购置、司法业务、诉讼业务和执法办案业务费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8.41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1%。与上年相比增加308.89万,增长19.43%,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录2名干警,新增大型修缮项目,基本收入和项目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5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遗属补助、聘用制书记员补助、办案业务经费、装备采购等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78.86万元、职业年金支出21.17万元、死亡抚恤支出20.36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2%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8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7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2万元,决算为16.52万,完成年初预算的6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2万元,决算为11.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58%,完成年初预算的7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4.5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42%,完成年初预算的56.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92万元,支出决算为1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6.92万元,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8.00万元,决算为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院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67万元,下降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93万元,下降2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26万元,增长1577.7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办案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办案办公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07万元,比上年增加12.29万元,增长10.7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新招录2名干警,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及业务设备购置、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5,252.7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2.87万元,固定资产4,140.0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9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479.0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0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7.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9.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9.1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1: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责任编辑:杨文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