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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04 16:17:22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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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审判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法院监督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上级人民法院交由本院审判的案件。

2.依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再审案件。

3.执行本院和二审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和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的法律文书、委托执行案件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4.调查研究本院审判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6.开展委托司法技术鉴定、评估等工作。

7.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

8.承办其他应由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认真对照全省法院“提质增效创一流”活动方案,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责,依法服务保障平安云县建设。2023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76件,审执结3356件,结案率达84.41%。    

1.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刑事案件263件,审结233件,结案率88.59%。严厉打击抢劫、杀人、强奸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审结案件68件;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7件;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9件;依法规范“醉驾”案件办理48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审结14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力促刑事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附带民事赔偿协议,最大限度地为刑事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22件。    

2.依法调判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2023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184件,审结1909件,结案率87.41%。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调解、撤诉结案1113件,调撤率58.3%。深入贯彻执行民法典,妥善审理婚姻、继承、监护等家事纠纷案件611件;强化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审结买卖、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045件;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1件,帮助务工人员追讨工资90.5万元;大力开展巡回审理,在处理农村土地、乡邻关系、婚姻家庭纠纷时,把法庭搬进农家院落,方便群众诉讼、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使人民群众受到了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共巡回审理案件411件,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3.积极稳妥审理行政案件,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化解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了“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诉讼模式。一方面坚持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严格审查,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注意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合法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确认和保护。2023年审查行政非诉案件8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件,全部审结,有力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绿美建设,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坚持源头保护,依法审结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件2人,用法治守护山常青水常绿,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建设美丽云县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4.执行工作刚柔相济,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在人员、经费、车辆上全力保障执行工作,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质效。执行指挥中心深入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调整办案思路和方法,对超长期审限案件进行一案一分析,杜绝超长期审限案件的发生;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户籍、出入境、婚姻登记、房地产的执行新机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4563多次,反馈信息36504条;继续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将新一批“老赖”身份信息予以曝光。2023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15件,执结1200件,执结率为79.21%,执行标的额24,096.02万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2个派出法庭,包括:政治部、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大寨派出法庭、涌宝派出法庭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6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599.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9.77万元,占总收入的95.0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9.30万元,占总收入的4.9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33万元,下降2.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62万元,下降1.0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8.71万元,下降18.17%。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减;其他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64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7.52万元,占总支出的66.12%;项目支出895.63万元,占总支出的33.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0.92万元,下降3.6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5.96万元,增长9.11%,项目支出减少246.89万元,下降21.6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在职在编人员社保基数增加、工资晋升进档及绩效调增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47.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4.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54%人员经费人均支出25.21万元,公用经费人均支出2.9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5.6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案件审判项目支出410.8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5.87%,主要用于与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相关的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支出;其他法院支出项目414.1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6.25%,主要用于审判综合业务保障、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差旅费、审判辅助委托业务费、审判场所固定资产维修护费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70.63万占项目支出7.88%,主要用于县财政保障的原渠道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9.77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4%。与上年相比减少25.62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3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1,231.9万主要是工资福利、生活补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184.16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执行办案业务经费403.86元(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大型修缮148.49元,设备购置169.90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06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5万主要用于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机关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9%。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2.9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0.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60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4万元,均用于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机关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2%。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04.33万元,主要用于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万元,决算为2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万元,决算为22.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5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3.4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49%,完成年初预算的85.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2.00万元,决算为2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4.00万元,决算为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严格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25万元,下降9.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3万元,增长71.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使用公务用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2023年重大案件开庭时间较长,所涉旁听部门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办案执法、案件执行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重特大案件公开庭审、联合办案、业务往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16万元,比上年增加4.05万元,增长2.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工会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正常运转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020.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22.00万元,固定资产2,996.1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23.2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678.92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8.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7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4.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5.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附件1: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临沧市云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责任编辑:杨文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