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鲍卫忠工作方法的时代价值
  发布时间:2024-04-07 10:37: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人民司法》(应用)2024年第4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

刊载临沧中院专题稿件《鲍卫忠工作方法的时代价值》

全文如下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中共中央宣传部追授鲍卫忠同志“时代楷模”称号。他长期扎根祖国西南边陲,对党忠诚、公正司法,为民族地区繁荣稳定贡献法治力量;他始终珍视民族团结,深入村寨普法释法,依法保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佤山法治“老黄牛”;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在 24 年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的司法实践中,鲍卫忠同志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方法。鲍卫忠同志的工作方法,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至上的理论品格与深刻的现实关怀,具有丰富的时代价值。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观


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权从根本上说是中央事权。中央事权的根本属性,决定了司法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支撑地位。人民法院秉承何种司法价值观,如何行使司法权,不仅决定个案公正,更直接影响法治权威。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守住最后一道防线,就必须明确人民法院是为谁司法、为何司法、如何司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观,是鲍卫忠同志工作方法的根本立场。


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观指导审判实践。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是共产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事实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主体是人民。人民法院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用心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更丰富内涵、更高水平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好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鲍卫忠同志始终铭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他以对党忠诚、一心为民的实干精神,以俯下身子办案、掏心窝子干事的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的践行者,他真正做到了让司法裁判被人民真心认可,让法律被人民真诚信仰。


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保障人民根本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核心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最终实现保障人民权益的根本目的,三者相辅相成、内在统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求我们始终坚持党对司法机关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争取党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有力支持。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决定了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纲”和“魂”,真正学通弄懂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司法理念,更好实现保障人民群众权益的根本目的。鲍卫忠同志始终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他坚信再大的事都是家事,再大的难都能克服,自觉做实讲政治、顾大局,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坚持以党的民族政策、边疆政策为指导,明方向、定思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规范和调整民族关系,默默地在边疆播撒法治种子,为民族地区群众带来公平正义和法治之光。


坚持良法善治,切实维护法治权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良法善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法院要把法的精神,通过办案理解深、解释清、落下去,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法律的框架下获得最大利益。司法责任是人民法院的宪法责任,人民法院要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审判机制现代化、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管理现代化,严禁干预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关心民情、体察民心,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以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起案件,更好更快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面对被执行人因对判决结果不理解、不认同而拒不执行的情形,无论当事人态度如何,鲍卫忠同志都抱以平等、友善的态度,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苦衷、包容当事人的怨怼情绪,通过讲常情、明事理,以老百姓听得懂、能理解的方式讲明裁判的道理,使被执行人真正理解和信服司法裁判,并最终主动履行法定义务。


二、看得见的公平正义观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成为当前面临的时代课题,鲍卫忠同志用行动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牢记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重要指示,对公平正义观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创造性地提出了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提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将公平正义观扩展到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真正实现了“感受公平正义”与“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有机统一。鲍卫忠同志说, “生活过得好不好,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评价司法案件是否公平正义,应当始终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为本位。“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想问题、作决策、处理案件要从人民群众的角度出发,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深入基层一线,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充分认识到人民是法院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自觉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根本评判标准。


聚焦人民群众的司法参与感、认同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纸判决,或许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解开心结,需要人民群众对司法产生信服,对裁判结果予以认同,而认同的前提是在亲历司法各环节中有效感知到公平正义。对案件当事人来说,一方当事人对结果的满意往往伴随另一方的不满意,要解开心结,需要保障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受公正待遇权。通过从过程到结果全方位的公开、公平、公正,让人民群众以听得懂的方式感知裁判,构建权利有保障、公平可预期、正义看得见的司法环境。法律是原则的、抽象的,但个案是具体的、鲜活的,鲍卫忠同志特别重视与案件当事人直接交流,每一个当事人的手机里都存着他的电话号码,来电必接,有问必答,主动肩负起了作为“结 案最后一环”的使命与担当,在执行过程中把案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向当事人耐心解释阐明,打消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疑虑和不满。办理案件不仅要通过大前提、小前提推理出结论,同时在法律的自由裁量空间内科学把握“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统筹考虑案件处理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确保推理出的结论符合人民群众普遍的、朴素的正义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


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感、获得感。效率是社会发展对法治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正义一旦迟到,它的价值将会大打折扣。打官司对绝大多数的当事人来说是最后的“救命稻草”,除非穷尽熟悉的解纷方式, 一般不会选择到法院来。当老百姓走投无路鼓起勇气到法院来,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是希望通过公正的裁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不能一直在“走程序”,遥遥无期的等待只会让老百姓的希望一次又一次地落空,也不能简单为结案了事,陷入程序空转的漩涡,不仅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要真正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审判的目标,以最大善意减少当事人诉累。“司法救助快送过去”,这是鲍卫忠同志在生命最后一刻发出的微信,他以身体力行证明,以力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精神做实做细定分止争工作,才能更好把握“公平与效率”这一司法工作的辩证关系。被损害的权利必须及时得到救济和补偿,裁判过程的迟缓和低效,所带来的很可能不是公正的裁判结论。当事人打官司的目的在于化解矛盾,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低成本、快时效、高质量实现案结事了,才能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能动司法的方法论


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紧密围绕全面依法治国这场深刻革命进行的具体实践,是新时代为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行的积极探索。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理念一新天地宽。新时代能动司法正处于破题阶段,以鲍卫忠同志为代表的一批新时代优秀法官是这一实践的先行者和践行者。


以案件办理推动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 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开展各项司法工作都必须置于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全局考量。中国式能动司法不同于西方能动司法局限于法律适用上的法官造法,而是一种全过程贯通的能动司法,表现为诉前开展诉源治理治未病、诉中发挥审判职能治已病、诉后延伸综合治理防再 病,在司法各阶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鲍卫忠同志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善于从更高的政治站位出发,以对社会的深刻理解、对公众情感的准确把握、对当事人诉求及理据精准辨析,在法律规范的裁量空间内,确定办案质效的最好方案,力求社会治理的最佳效果。在一起延宕 8 年的土地解纷中,一边是傣族村民、一边是佤族村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鲍卫忠同志以佤族世代相传的祖训“各族人民一家亲,九老九代不丢伴”巧妙化解了长期隔阂,团结了两族群众,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


处理好判决和调解的关系。张军院长强调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立足国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始终,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调解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及“和为贵”“无讼”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集中表达,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解决方式。调解制度在我国具有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马锡五审判方式” 中采取的“就地审判”与“共同评理”,就是“调判结合”的先进范例。新时代以来,马锡五审判方式注重调解的优势得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在鲍卫忠同志身上进一步传承发扬。鲍卫忠同志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在办案过程中把调解放在首要位置,尽最大努力修复社会关系,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他不惧山路险阻,不论案件大小,即使面对标的额仅 5000 元的案件,依然 6 次深入现场调解。他坚信只要用心用情,就没有打不开的“法结”和 “心结”,每办一个案件都会多一个兄弟和朋友。在处理判调关系的问题上,他以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精神追求“和解是最好的裁判”,用毕生给出了答案。


坚持严格司法和柔性司法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能动司法作为司法工作的高阶境界,要求执法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鲍卫忠同志一生恪守严格司法,从不突破法律规定和执行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法院工作规范办理每一个执行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各环节都严格依法进行。他运用柔性的执法方式,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工作中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他擅于调查研究, 对不同类型案件“因案施策”,针对性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 寻求双赢多赢共赢方案。他注重人文关怀,首次去被执行人家里,只要距离不远就不穿制服、不开警车。他总会从关心的角度切入,询问当事人生活情况和家庭困难,流畅地将话题过渡到执行工作。他秉持“如我在诉”,主动帮被执行人想办法筹到执行款,为暂时无力还款的被执行人垫付执行款,让急需用钱看病的执行人渡过难关。在他看来,“简单的案件终本绝不是事情终结”,要让法律条文的“文本法” 运用符合当事人在内的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以能动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四、扎根边疆的家国情怀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心中,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维系着华夏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团结统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鲍卫忠同志作为一名扎根在边疆基层的少数民族法官,传承红色基因,秉持法治情怀,走遍佤山村村寨寨,办的是案件,心里装的是边疆稳定、民族团结。他是“矢志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人民好法官”。


传承红色基因,坚持爱国与爱党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这是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精神最重要的体现”。鲍卫忠同志工作生活所在的沧源县是“班洪抗英”“班老回归”等红色故事的诞生地,拥有深厚的爱党爱国爱边疆爱家乡的历史文化底蕴,流传着阿佤人民不畏强权、团结御辱、抵抗侵略、维护民族独立、维护祖国领土完整的光辉壮举。生于斯长于斯,鲍卫忠同志身上继承了红色血脉,弘扬了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回信精神,始终严守纪律规矩,坚持秉公办案,自觉抵制人情关系的干扰,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他给自己和亲友定下“三不准”:“不准为案件打招呼、不准接受送礼、不准打听案情”,继承了中国共产党人廉洁自律、忧国忧民、一心为公的优良传统和 先进品格。他不仅以身作则做优秀家风建设的表率,潜移默化影响和谆谆教诲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还将爱家、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统一起来,把忠于信念、忠于祖国和人民奉为最高价值准则,彰显了以德立家、爱党爱国、 廉洁自律、忠于理想、报效国家的家国情怀。


秉持法治情怀,以“己之小我”践行“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青年提出了殷切期望,“只有把自己的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与时代同步伐、与人民共命运,才能更好实现人生价值、升华人生境界”。司法干警要时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家国情怀、为民情怀体现在司法审判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中。 鲍卫忠同志将个人理想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 他总是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拖着病体奋战1000多个日日夜夜,化解了650 件“钉子案”“骨头案”。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豁得出来、顶得上去,从不畏缩不前。他踏遍佤山的村村寨寨,办案里程达上万公里,敢于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在奋斗和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


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临沧生活着 23 个少数民族,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边境问题相互交织。在临沧,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注重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人心在我,各族人民就能众志成城。在佤族新年“新米节”之际,鲍卫忠同志依托节日氛围将稻穗挂到当事人家门上,用佤语问候祝福当事人“祝你年年大丰收”,让当事人情感破防、心结打开,促成最终矛盾化解。他坚持“人民法院办理的不仅是案子,更是边疆的和谐稳定”,守好边境就是守好自己的家园,用民族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办好每一个案件,通过个案办理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各族群众在通过法治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实践中确立对法治产品的稳定预期,切实树立起平等文明进步的现代法治信仰,进而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讲好英模故事,学习楷模精神。在新时代背景下,不管形势怎么变、条件怎么变、环境怎么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不能变、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不能变、能动司法的方法路径不能变、守土尽责的家国情怀不能变。我们应当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继续发扬鲍卫忠同志工作方法的时代价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人民司法》杂志
责任编辑:杨文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