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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拥“豪车”却欠钱不还?法院:依法扣押!
作者:穆礼富  发布时间:2020-06-09 15:33:53 打印 字号: | |

杨思某和杨彦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处后,杨思某承诺几天后就支付所欠合同款。但履行期限届满,杨思某并未按约定履行给付合同款的义务,杨彦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思某也一再搪塞拖延履行,后来竟然连执行法官的电话都不接了。

执行法官干警多方查找,发现杨思某名下登记有一辆高档轿车,于是裁定对该轿车进行查封,但因杨思某经常外出,经过多方查找都无法找到该车辆。5月底的某日,执行干警得到线索,该轿车出现在凤庆县,永德法院迅速出警赶往凤庆,在凤庆县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局协助下对杨思某名下的轿车依法进行了扣押,并责令杨思某限期履行完到期债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对他名下的轿车进行评估网拍。

扣车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思某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一再请求说自己是个生意人,没有车开不行,开豪车主要是谈生意需要,请求法院不要扣车,自己一定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内偿还债务。


 
来源:永德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文焕